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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民法典—高空抛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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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7日 | ||
闲言碎语不要讲, 单说说小区安全这一桩。 居住在高楼很惬意, 楼下人却时不时地就躺枪。 白躺枪?躺啥枪啊,有土匪啊? 哪里什么有土匪? 分明是瓶子棍棒飞楼上。 正说着,你看看, 只听到一声“咣当”响。 眼见一个花盆落下来, 一个横灾从天降。 从高空嗖嗖嗖地往下飞,, 不偏不倚,正好咋中了小明娘。 小明娘慌不丁的蒙一惊, 只觉得头顶刺疼热血淌。 白伤得不轻啊! 小明娘顿觉眼前发黑头脑晕, “扑腾”一声倒地上。 恰此时,有个路人在后边, 整个过程他都入眼眶。 他急急忙忙把人来救, 扯下自己外衣把流血的头缠绑。 一看病人伤的可不轻, 再把急救电话联系上。 小明娘真是运好命也大, 鬼门关里逛一趟。 她保住生命算是一大幸, 但几万费用找谁去主张? 一幢楼足有十五层, 掉盆的到底是姓李还姓姜? 小明娘于是起诉到法院, 把楼上住户全都写进起诉状。 啊,告这么多人,靠谱吗? 靠谱,靠谱!民法典都规定着呢! 楼上的住户整整二十家, 家家都依法应当给补偿。 无辜的人家收到诉状直摇头, 心里不住地喊冤枉。 老刘说,告俺告的着蛮?俺家就没有过花盆! 老宋说,俺全家那天出发都去了沈阳。一个人也不在家。 老张说,俺家所有窗户都上了保险钢筋丝,密实得很,别说花盆,就是酒盅也掉不下去啊! 十几个人一起来法院, 都说自己被告真冤枉。 一个个情绪很激动, 朝着法官直囔囔。 法官耐心稳住眼前这几个, 把民法规定说端详。 你们只要有证据能排除, 就不会判你给补偿。 法律不会判决无辜的人担责任, 确实无辜就不会遭冤枉。 如果是无法举证是无辜, 那就都要兜底把损失来补偿。 法官说的一席话, 直说的他们心里直亮堂。 法院及时开了庭, 查清事实当庭判补偿。 小明娘激动得落了泪, 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大厅上。 这就是,民法典宣传一小段, 高空抛物要补偿! 高空抛物,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在两种情形下物品砸到人或者砸坏别人的财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种是高空抛物,就是从自己家中扔出物品;另一种是高空坠物,就是从自家不小心掉下去物品。比如花盆,当事人不仅要对主动往楼下扔花盆的行为负责,还要对花盆被大风吹落下楼的情况负责。 老张住在19层楼上,他在自己家窗外的阳台上养了好多盆花,阳台也没有护栏,花盆也没什么固定装置,结果在一个大风天,花盆被吹倒掉落,刚好砸到楼下小王停放的车上,车顶被砸了一个大坑。民法典实施后,这种情况下老张应该对小王的损失给予赔偿,因为花盆是从老张家坠落的。 法官提醒 居民有权决定家里的东西怎么摆放,也就有义务保证自己的东西不会伤害到其他人的利益。这就提醒人们平时一定要注意窗边物品的摆放是否安全。成年人在自己做到不高空抛物的同时,也要教育并看管好家里的孩子不要做高空抛物这种危险的事情。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对来家做客的人也同样有监管义务,不能任其向外乱丢物品。对于在平房住习惯的来访亲友,要让他们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做到防患于未然。找不到扔东西的人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高空抛物案件找不到扔东西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的处理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一致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比如,一个烟灰缸从天而降砸到小王的车上,致使车子受损,可惜只有人看见烟灰缸是从高处落下来的,并不确定是哪层哪户,附近也没有监控录像可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这种情况下,因为这辆车旁边的整栋楼上住高层的居民都有可能是扔烟灰缸的人,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由所有可能的居民对小王给予补偿。其中的住户小李提供了充足证据,证明当天他在外地,家中并没有人,因此小李排除了是侵权人的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文稿作者 周长征 高唐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文艺爱好者 快书演唱 刘 刚 山东快书高派传人,临清市新华中学语文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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