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高唐县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高唐县人民法院 http://lcgtfy.sdcourt.gov.cn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随笔

普及民法典—高空抛物责任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7日

  闲言碎语不要讲,

  单说说小区安全这一桩。

  居住在高楼很惬意,

  楼下人却时不时地就躺枪。

  白躺枪?躺啥枪啊,有土匪啊?

  哪里什么有土匪?

  分明是瓶子棍棒飞楼上。

  正说着,你看看,

  只听到一声“咣当”响。

  眼见一个花盆落下来,

  一个横灾从天降。

  从高空嗖嗖嗖地往下飞,,

  不偏不倚,正好咋中了小明娘。

  小明娘慌不丁的蒙一惊,

  只觉得头顶刺疼热血淌。

  白伤得不轻啊!

  小明娘顿觉眼前发黑头脑晕,

  “扑腾”一声倒地上。

  恰此时,有个路人在后边,

  整个过程他都入眼眶。

  他急急忙忙把人来救,

  扯下自己外衣把流血的头缠绑。

  一看病人伤的可不轻,

  再把急救电话联系上。

  小明娘真是运好命也大,

  鬼门关里逛一趟。

  她保住生命算是一大幸,

  但几万费用找谁去主张?

  一幢楼足有十五层,

  掉盆的到底是姓李还姓姜?

  小明娘于是起诉到法院,

  把楼上住户全都写进起诉状。

  啊,告这么多人,靠谱吗?

  靠谱,靠谱!民法典都规定着呢!

  楼上的住户整整二十家,

  家家都依法应当给补偿。

  无辜的人家收到诉状直摇头,

  心里不住地喊冤枉。

  老刘说,告俺告的着蛮?俺家就没有过花盆!

  老宋说,俺全家那天出发都去了沈阳。一个人也不在家。

  老张说,俺家所有窗户都上了保险钢筋丝,密实得很,别说花盆,就是酒盅也掉不下去啊!

  十几个人一起来法院,

  都说自己被告真冤枉。

  一个个情绪很激动,

  朝着法官直囔囔。

  法官耐心稳住眼前这几个,

  把民法规定说端详。

  你们只要有证据能排除,

  就不会判你给补偿。

  法律不会判决无辜的人担责任,

  确实无辜就不会遭冤枉。

  如果是无法举证是无辜,

  那就都要兜底把损失来补偿。

  法官说的一席话,

  直说的他们心里直亮堂。

  法院及时开了庭,

  查清事实当庭判补偿。

  小明娘激动得落了泪,

  一面锦旗送到法院大厅上。

  这就是,民法典宣传一小段,

  高空抛物要补偿!

      高空抛物,在什么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在两种情形下物品砸到人或者砸坏别人的财物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一种是高空抛物,就是从自己家中扔出物品;另一种是高空坠物,就是从自家不小心掉下去物品。比如花盆,当事人不仅要对主动往楼下扔花盆的行为负责,还要对花盆被大风吹落下楼的情况负责。

  老张住在19层楼上,他在自己家窗外的阳台上养了好多盆花,阳台也没有护栏,花盆也没什么固定装置,结果在一个大风天,花盆被吹倒掉落,刚好砸到楼下小王停放的车上,车顶被砸了一个大坑。民法典实施后,这种情况下老张应该对小王的损失给予赔偿,因为花盆是从老张家坠落的。

  法官提醒

  居民有权决定家里的东西怎么摆放,也就有义务保证自己的东西不会伤害到其他人的利益。这就提醒人们平时一定要注意窗边物品的摆放是否安全。成年人在自己做到不高空抛物的同时,也要教育并看管好家里的孩子不要做高空抛物这种危险的事情。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居民对来家做客的人也同样有监管义务,不能任其向外乱丢物品。对于在平房住习惯的来访亲友,要让他们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做到防患于未然。找不到扔东西的人怎么办

  现实中,很多高空抛物案件找不到扔东西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民法典的处理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是一致的:“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比如,一个烟灰缸从天而降砸到小王的车上,致使车子受损,可惜只有人看见烟灰缸是从高处落下来的,并不确定是哪层哪户,附近也没有监控录像可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这种情况下,因为这辆车旁边的整栋楼上住高层的居民都有可能是扔烟灰缸的人,所以根据法律规定,由所有可能的居民对小王给予补偿。其中的住户小李提供了充足证据,证明当天他在外地,家中并没有人,因此小李排除了是侵权人的可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文稿作者   周长征   高唐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文艺爱好者

  快书演唱   刘   刚  山东快书高派传人,临清市新华中学语文教师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